湖北省咸宁市2018年全市常住人口253.5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9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2.5%,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全年户籍人口为304.01万人,户籍人口出生5.59万人,出生率为18.39‰;人口死亡3.44万人,死亡率为11.31‰。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09‰。
湖北省咸宁市2017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1234.8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8.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3.45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597.41亿元,增长7.6%;第三产业增加值444亿元,增长10.6%。
湖北省咸宁市2017年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8798元,增长7.5%。
湖北省咸宁市2017年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10元,比上年增长8.62%。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53元,增长8.5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25元,增长8.69%。
数据来源:当地当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