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七、交通

  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11.21亿元,比上年增长6.6%。建成1条高速公路,全县公路累计通车里程达1515.65公里, 当年新增23.6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110.05公里,其中当年新增23.65公里。共有167个行政村开通客运班车,占全部建制村的97.7%。农村公路改造、硬化20.623公里,硬化路面通村率100%。

  八、金融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67.7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9%;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68.16亿元,增长0.4%。

  表7  2017年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情况

指        标

年末数(亿元)

比上年末增长(%)

各项存款余额

167.76

2.9

其中:人民币存款

166.93

2.8

其中:住户存款

101.20

9.6

非金融企业存款

39.85

-14.7

各项贷款余额

168.16

0.4

其中:人民币贷款

168.15

0.4

其中:住户贷款

92.40

3.1

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

75.74

-2.7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137人,在校生4641人,毕业生2438人。成人高等教育(秋季)招生126人,在校生640人。全县普通高中招生1776人,在校生4742人,毕业生2909人。全县初中招生4097人,在校生9994人,毕业生3018人。普通小学招生4273人,在校生23593人,毕业生3306人。幼儿园在园幼儿9904人。

  初中毕业生普高升学率58.1%。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 94.65%。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100%。幼儿园入园率 98.76%。全县高考文史报名人数445人、理工类报名人数870人、高职单招报名人数265人。

  全县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5个。新增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累计达9家。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共有17家。全县专利申请 457件,专利授权512项,比上年增长  143.81 %。

  全县共有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1个,GPS基准站1个。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县年末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1个。文化系统各类艺术表演团体演出65场,观众5.2万人次,剧场、影剧院演(映)出8场次。1个项目入选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累计全县共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个。

  广播电台1座,广播人口覆盖率90%,年末全县拥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1500座,电视人口覆盖率98%,城乡有线电视网入户数已达45944户,增长0.1 %。

  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 253个,其中医院 5个,乡镇卫生院 10个、分院 1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个,厂矿医疗卫生单位 10 个;民营及个体医疗机构 5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全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共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126人,其中:医师、医士 361人,护师、护士500人,助产士39人。全县共有卫生机构床位总数 1069床,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615 床,乡镇卫生院床位数 354床,厂矿70 床,个体20床。全县村级卫生医疗所16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个,村级医生190人。全县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855人/10万人。

  全县参加国际性群体比赛1人次;参加全国性群体比赛35  人次,获13金17银14铜;参加全省性竞技比赛119人次,获8金16银8铜;参加全市竞技比赛421人次,获41金24银23铜。建成农民体育健身点30个。成功举办《2017中国沙县第二届海峡两岸定向越野公开赛》、《2017国际青年男篮四国挑战赛》。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3.2万人。全年出生人口4858人,出生率18.01‰;死亡人口3407人,死亡率12.63‰;自然增长率5.38‰。城镇化水平为64.5%。

  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36元,增长8.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083元,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90元,增长9.2%;

  2017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8%,比上年末上升0.02个百分点,新增城镇就业0.170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344人,实现转移就业2813人。

  2017年末,我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60770人(其中参保在职人员46519人,离退休人员14251人),比上年增加1927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112492人(其中60周岁以下78143人,60周岁以上34349人),全部实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19330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9%。全县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45708人,比上年增加298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22294人,比上年减少7756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企业1708家,共35810人,比上年增加1073人,享受失业金人员达10624人(次),发放失业金约1200万元。全县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居民554人,减少169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居民2203人,减少139人,其中城乡特困供养对象432人。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438张。全县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15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站)13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930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10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19093亩,占市定任务的154.8%。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462亩,人工更新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11412亩,疏林地补植512亩,非规划林地造林1462亩。全县森林覆盖率75.72%。商品材产量127991立方米,下降7.33%。

  全县共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 333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0.18%。

  全县污水处理率88.08%,比上年提高2.28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清运率99.1%。沙县境内茂溪、富口溪、洛溪、马铺溪、南阳溪、东溪等6条主要水系,水质基本符合地表水Ⅲ类水质要求;沙溪12个省控断面达标率为100%。县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优于二级的天数(API≤100)占99.73%,比上年略好;县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3分贝,城区昼间环境噪声55.7分贝,与上年基本持平。

  全县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分别为1590.8吨和2051.14吨,比上年削减61.82%和3 %。有58家企业办理排污申报登记。

  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1起,死亡13人,分别比上年上升16.7%和116.7%;。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558。其中:全年共发生生产性道路交通事故18起,造成10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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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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