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记实

工作记实目前要求45岁以上每周一次,45岁以下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正副职每周记实2-3次,45岁以下其他人员每周记实1-2次。省局会对工作记实情况进行监控并按月公布各地情况。

 

进入系统后,点击通用功能中的“工作记实”按钮

系统会显示工作记实的日历,绿色区块代表是当天,未记实是白色,已记实的为其他颜色,粉红色为假期

点击日期进入记实页面,在输入框中填写记实内容,请至少填写10个字的工作记实

选择展晒,工作记实将会被公布在展晒模块中,全局人都可以查看,选择不展晒则看不到

如果一段时间内工作内容重复,可以点击右上方“按时段记实”可以多日重复记录

如果工作内容相似,还可以自己定义一个自定义模板,点击右上方按钮,在“自定义模板”中输入一项模板,在日后工作中,即可点击载入自定义模板,每次只修改变动项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