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区紧紧围绕“创新之区、品质之城”的总体定位,扎实开展招商引资攻坚年、城乡环境提质年、干部素质提升年“三个年”活动,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提质增效、着力保障民生,努力开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新局面。

 

一、综     合

综合实力持续提升。据初步核算,2017年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41.0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7.2%,增幅高于绍兴平均0.1个百分点,居六县(市、区)第三位。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107721元,增长7.1%,按年平均汇率(6.7518)计算,人均生产总值达15954美元。从三大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5.19亿元,增长2.3%;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43.86亿元,增长6.6%,其中工业增加值382.63亿元,增长7.6%;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51.99亿元,增长8.7%。

 

 

 

 

二、农     业

农业经济形势向好。2017年我区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46.0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2.6%,居绍兴市首位。实现总产值73.10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2.5%,其中农业46.58亿元,增长3.4%;林业4.60亿元,增长3.6%;牧业8.22亿元,下降3.1%;渔业12.76亿元,增长1.8%;农林牧渔服务业0.94亿元,增长18.5%。2017年全区农作物播种面积102.79万亩,增长1.9%,其中粮食播种面积61.76万亩,增长3.6%,粮食总产量25.46万吨,增长1.7%。年内生猪出栏34.07万头,牛出栏1025头,家禽出栏113.94万只;肉类总产量2.73万吨,水果总产量22.35万吨,水产品总产量4.22万吨。

现代农业活力倍增。2017年全区建立省级千亩高产创建示范区6个,区级百亩高产创建示范区15个,总面积1.14万亩。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66个、建设面积2.61万亩,累计达343个和21.03万亩,获评浙江省第二届“河姆渡杯”粮食生产先进单位。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5只、绿色食品3只、有机农产品1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累计15.46万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8.6%,二维码可追溯单位96家。创建10个和6个省、市级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全区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3.3%。加快特色农业建设,汤浦镇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镇,岭南乡东澄村成功创建省级森林特色人家,新建市级森林村庄7个。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区县级以上重点农(林)业龙头企业76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9家,省级骨干农(林)龙头企业11家、市级30家。

“美丽乡村”提质加速。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全区财政对农林水事务投入11.57亿元。全年新增精品线路建设5条、精品村18个,新增省级3A景区村7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5个、特色精品村10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1个、特色精品村4个;东澄村入选全国最美乡村50强。大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新建美丽乡村公路121公里,修复或新建道路162万平方米,拆后利用110万平方米,新建公共厕所80处,在建村级服务中心等公建设施4.5万平方米。大力壮大村级经济,农村产权交易量增长30%,村级集体经济增收7.9%,新增30万元以上村27个,68.1%的村收入达到25万元。2017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1889元,增长13.2%。

生态环境显著优化。创建验收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4家,累计达18家。加强土壤保护,实现化肥减量445吨、农药减量15.8吨。推进畜牧业转型,全年关停拆除畜禽养殖场48家,创建省、市级美丽生态牧场6家和10家。加大林业生态保护力度,国土绿化建设全年完成有效投资3.37亿元,完成平原绿化面积1308亩,绿化造林3320亩,新植珍贵树17.2万株。全区森林覆盖率39.5%、森林蓄积量197.98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5.39万公顷。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增势良好。2017年实现工业总产值增长14.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长16.2%,分别比上年提高8.1和9.0个百分点;产销率为95.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0%,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从轻重工业看,规模以上轻工业产值增长16.8%,重工业产值增长15.8%。分行业看,机械装备业规模以上产值增长27.2%;医药化工业规模以上产值增长16.2%;轻工纺织业规模以上产值增长14.1%;照明电器业规模以上产值增长20.6%;光伏及绿色能源业规模以上产值增长3.0%。全区工业用电量44.10亿千瓦时,增长9.1%,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优势产业加快拓展,2017年列入省级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试点县(市、区)。

发展活力不断增强。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增长34.3%,新产品产值率为34.7%,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21.2%,对规模以上工业的贡献率达57.8%;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4.8%,对规模以上工业的贡献率达30.7%,其中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增长134.5%、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增长29.9%、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物联网产业产值增长16.5%。e游小镇门户客厅一期基本建成,新引进泛娱乐企业165家;我区成功列入全省8个“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县级试点示范区之一。

工业效益持续好转。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3.0%;利税和利润总额分别增长17.7%和21.4%,比上年提高4.6和6.3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和成本费用利润率分别为8.7%和9.4%,比上年提高1.3和1.4个百分点;劳动生产率按可比价计算增长6.2%。

工业企业结构优化。全区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54家,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10-50亿元企业26家,5-10亿元企业30家,1-5亿元企业173家。全区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企业产值增长20.4%,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9.1%,利润总额增长36.7%,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分别达73.5%、83.2%和97.9%。小微企业势头迅猛,649家小微企业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分别增长16.4%、5.7%和48.8%,分别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的55.7%、56.4%和51.7%。

    节能降耗有序推进。近年来我区主动推进转型升级,整治提升印染、化工等传统行业,能源消费下降明显。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耗166.71万吨标准煤,增长3.6%,低于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2.6个百分点;万元产值能耗0.1108吨标准煤,下降10.8%,比上年降低8.8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

    建筑产业稳健前行。全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585.30亿元,增长8.2%,其中在外省实现1178.86亿元,增长12.4%;签订合同额2190.44亿元,增长6.5%。实现竣工产值987.67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和竣工面积分别达11930.25和4247.74万平方米。全区共有产值超亿元建筑企业66家,其中超50亿企业10家,超100亿企业5家。工程创优成果丰硕,全年我区建筑企业共获国家级奖项32项,其中鲁班奖5项、国家优质工程奖2项、全国用户满意工程1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23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1项;省级奖项81项,其中白玉兰10项、钱江杯4项、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39项、金石奖17项;结构优质类奖项6项,其中上海市优质结构4项。全区新拓50亿元区域市场1个,新增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个。

四、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实现理性增长。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39.63亿元,增长2.6%。其中第一产业投资10.04亿元,下降19.2%;第二产业投资291.64亿元,下降0.7%;第三产业投资237.95亿元,增长8.2%。从投资方向看,房地产开发投资74.79亿元,下降18.4%,项目投资464.85亿元,增长7.1%;全年完成工业生产性投资291.64亿元,下降0.7%;基础设施投资144.20亿元,增长36.0%;建筑安装投资267.68亿元,增长7.2%。

房产销售保持平稳。全年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117.13万平方米,增长6.0%,商品房销售额99.37亿元,增长9.9%,住宅销售累计达7100套,下降7.3%。去库存成效明显,年末待售面积111.60万平方米,下降15.1%,比上年降低38.8个百分点。

五、城市建设

城市建设亮点凸显。加快推进交通节点工程,改造提升城市道路13公里,新增公共停车位618个;总投资3.98亿元,3.2公里三环快速路主线工程全面竣工,打通断头路3条,顺利实施城区道路1200个停车泊位收费智能化;总投资5.02亿元,全力完成“五大美丽门户”建设。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快进程,全年投资24.1亿元,25个小城镇整治点已全面启动。环卫一体化改革成效明显,基本做好了城区6个街道环卫保洁接管工作,保洁总面积已达1743万平方米。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评。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完成“三改”1294万平方米,拆改254.58万平方米,改造老旧小区7.5万平方米,全力抓好65号地块安置交房工作。纵深推进农房改造救助,全年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318户。

 

六、国内贸易

 

商贸经济持续活跃。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4.40亿元,增长10.8%,其中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4%,比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0%,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2.9%。全年我区批发零售业实现销售额增长13.9%,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销售额增长16.8%;住宿餐饮业实现营业额增长20.3%,其中限额以上单位营业额增长30.2%。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已建成区级电子商务产业园3个,电商服务站250个。全年实现网络零售额47.83亿元,增长36.6%,增速居绍兴首位。

 

商品市场繁荣发展。全区共有商品交易市场55个,实现成交额120.11亿元,其中消费品市场成交额116.91亿元,生产资料市场成交额3.20亿元。大型商品交易市场活力彰显,年成交额超亿元市场14个,实现成交额106.75亿元,占全区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额比重达88.9%。其中绍兴大通集团公司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和浙江石狮商贸城年成交额均超30亿元。

 

七、对外经济

 

利用外资量质齐升。全年新办外商投资企业41家,新批外商增资项目10只。合同利用外资6.14亿美元,增长452.7%,实际利用外资3.30亿美元,增长119.7%。新批项目总投资4.82亿美元,其中1000万美元以上大项目27只,到资2亿美元;第三产业项目占比达58.5%,占新批项目合同外资总额的59.5%。积极拓展引资渠道,风帆紧固件1680万美元外资并购,恒安5000万美元股东外债,瑞华1600万美元利润增资已顺利实施。

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切实培育壮大外贸主体,全年共组织380家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168个,新增外贸进出口备案企业200家。实现进出口总额269.15亿元,增长6.9%,其中进口总额27.15亿元,下降0.2%;出口总额242.01亿元,增长7.8%。今年培育出口名牌1只,累计38只,其中省级出口名牌14只。全区有贸易往来国家(地区)199个,出口超亿元的国家(地区)38个,出口总量居前五位的国家(地区)依次为美国、德国、韩国、印度和日本;出口超亿元的企业49家。从出口方式看,一般贸易出口226.75亿元,加工贸易出口13.03亿元。从出口产品结构看,机电产品出口84.08亿元,增长13.8%;化工产品出口77亿元,增长5.1%;纺织服装类产品出口32.28亿元,下降0.3%。

外经合作突破发展。2017年我区获评全省外经工作十强县(市、区)。全年新批境外投资企业8家,实现境外中方投资4.22亿美元,累计达135家,境外总投资达20.3亿美元。全年完成境外承包劳务营业额6080万美元,增长66.5%。龙盛、卧龙两家企业列入省跨国公司培育名录,金科娱乐投资3亿美元并购英国龙骑科技有限公司,是2017绍兴市单体规模最大的并购项目。

八、交通和旅游

交通事业做强做优。重抓交通大会战项目,上虞战区综合交通项目共16个,全年累计完成投资31.75亿元。深化公交一体化改革,行政村通客车和村村通公交均获绍兴市首位;城北客运中心和城市航站楼正式启用;全区优调公交线路19条,新增公交线路17条,新建候车亭233座;开通10路跨区公交;开通理工大学科艺学院、道墟夜公交。

旅游事业朝气蓬勃。纵深推进乡村旅游,成功举办生态休闲旅游节,“四季仙果之旅”省级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通过验收,猕猴桃宣传微电影《Find Me》荣获第二季“美丽浙江 微力无穷”微电影大赛“最佳创意奖”,覆卮山居荣获“浙江旅游总评榜——精品民宿”奖,岭南乡东澄村等7个村庄评定为省级首批3A级景区村,新增省果蔬采摘旅游基地4家,提升和新培育“四季鲜果之旅”星级采摘基地32家,培育民宿经济特色村8个。曹娥江文化旅游项目全面实施,覆卮山景区创成4A级景区。“都市会客厅”成功承接千人以上企业会议团队3个。全年旅游总接待游客1486.60万人次,增长23.2%,旅游总收入121.47亿元,增长23.7%,其中接待国内游客1477.98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119.12亿元,分别增长23.2%和23.8%;接待入境游客8.62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3488.53万美元,分别增长11.3%和13.7%。年末共有星级饭店4家,其中五星级3家、三星级1家;共有旅行社14家,其中四星级2家、三星级2家。

九、财政和金融

财政收支稳步增长。2017年实现财政总收入121.8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11亿元,分别增长17.5%和16.7%。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增长15.4%,其中增值税增长10.8%,企业所得税增长23.8%,个人所得税增长57.4%,契税和耕占税增长74.2%。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59亿元,增长11.6%,其中民生领域共支出56.36亿元,增长11.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7%,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金融运行整体平稳。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161.39亿元,增长6.3%,本年新增68.75亿元。其中住户存款573.65亿元,增长6.3%,新增44.56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966.92亿元,增长14.9%,新增125.41亿元。其中短期贷款542.34亿元,下降2.2%,减少12.38亿元,中长期贷款418.05亿元,增长55.7%,新增149.62亿元。

资本市场发展强劲。2017年省政府确定上虞区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在绍兴全市先行推广,示范区建设不少好的经验做法被省“凤凰行动”计划采用。全年实现直接融资144.58亿元,连续四年超百亿;处置不良资产18.07亿元,全区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至1.25%,比绍兴平均低0.8个百分点。全年新增A股上市企业4家,累计达15家,总市值达1928.94亿元,占绍兴境内A股上市公司的36.0%;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6家,累计达11家。大力推动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完成并购项目14宗,规模达112.8亿元。上市挂牌后劲充足,全年上市报会企业3家,上市辅导备案企业3家,数量均居绍兴市第一位。浙江龙盛、卧龙电气、闰土股份等3家上市公司发起设立上市公司联合会。基金业发展态势良好,引进设立各类基金公司21家,管理资本规模总量达115.8亿元;引进私募基金4.39亿元,累计达23.50亿元。全区共有小额贷款公司5家,注册资本达14.2亿元;银行业一级机构累计达19家,证券营业部累计达10家,保险公司累计达30家。

 

十、科学技术和教育

 

科技创新卓有成效。一江两岸“科创大走廊”规划启动,与2所高校签订落户协议,科创中心建成投用,新引进中国美术学院上虞游戏艺术研究院。中国计量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上虞分园开园运营。2017年,新认定省级众创空间2家,绍兴市级众创空间4家,柔性引进23个创新团队,引进高层次人才9人,引进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37个。全年新认定省级企业研究院3家,省级企业研发中心7家,累计分别达25家和78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达131家和579家,新认定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359项。完善科技大市场运行,全年完成成果登记199个,实现技术市场交易额1.47亿元。全年全区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5461件和380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939件和397件,完成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15项。

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全区共有小学50所,在校学生37957人;普通中学34所,在校学生33332人;中等职业学校2所,在校学生7239人,九年制义务教育对象入学率100%。浙江理工大学科艺学院今秋开学投用。全力保障新居民子女入学,就读人数13228人,入学率达100%,其中在公办学校就学达91%。高考成绩继续领先,2017年高考全区一段上线(重点线)1043人,一段上线率达26.8%,继续保持全省县级市(区)领先地位。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共获省一等奖32个,创历史新高。师资队伍硕果累累,新增浙派名师6位,省教坛新秀3位,市教坛新秀16位,市学科带头人23位,居绍兴市首位。改进学前教育短板,全年新开办幼儿园5所,新增优质学前教育学位1500个,全区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90%。完成各类社会培训近9.39万人次,脱盲1832人。推进校园硬件设施建设,11个教育建设项目列入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全年累计完成投资额7.04亿元。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全面繁荣。青瓷文化传承发展,完成凤凰山考古遗址公园禁山窑址保护棚工程,成功举办中国(上虞)越窑青瓷国际学术研讨会和第二届现代国际陶艺展。加大文化设施建设,新建2家图书馆分馆及10家文化馆分馆,丰惠图书分馆获2017年绍兴市公共图书馆全民读书节“读者最喜爱的乡镇(街道)图书分馆”。加强文化惠民服务,全年配送戏曲、综艺等演出240场;开展虞舜文化节、主题巡演等活动46场,阳光剧场12场,展览讲座45场,送电影下乡4500场,送书下乡3万册;组织2017年曹娥庙会,接待游客1.11万人次。改扩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2个,新增农村文化礼堂19家。加大文化遗产保护,现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国家级、省级和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各5处、12处和56处;文物藏品1.98万件(套),其中一级文物17件(套)、二级文物51件(套)。全区公共图书馆总藏量61.38万册,电视台1座,广播电台1座,剧场2个,电影院5个;年末数字电视用户达23.02万户。

卫计事业协调发展。全力推进“双下沉两提升”,2017年上级医院专家来虞诊治门急诊病人3万人次,开展手术1389台次;区级医院每天派10名专家下基层开展诊疗工作,全年累计诊治病人4.39万人次,开展手术106台次。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派182余名卫技人员赴上级大医院进修各类技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年完成农民健康体检24.68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体检率74.5%。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累计建档65.06万份,建档率90%。计划生育工作开展顺利,2017年全区计划生育率为99.17%。全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78‰,婴儿死亡率为2.48‰。

体育事业有声有色。我区高分通过省体育强区复评,获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学校阳光体育蓬勃开展,我区大一新生体质健康测试连续三年领跑绍兴各县(市、区),组织参加绍兴市青少年各类锦标赛获各类金牌189枚,列绍兴市首位。赛事活动亮点频频,全年承办中美职业篮球对抗赛等省级以上赛事10次,举办国际单车山地速降邀请赛等本级品牌赛事9次,成功举办区第十二届运动会。体育设施建设大步推进,总投资1.98亿元的华通体育馆建成投用,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9平方米,中国篮协主席姚明、省体育局局长孙光明出席启动仪式。竞技体育获新突破,我区13名运动健儿参加天津全运会,共获5金3银2铜的历史最好成绩。区教体局被绍兴市人民政府记三等功1次。

十二、生态环境

生态建设扎实推进。2017年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为80.42分,比上年提高2.08分。深入开展生态绿色创建活动,新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个,绍兴市级绿色学校3所,上虞区级绿色学校21所。

环境保护成效明显。全面完成剿灭劣V类水和V类水任务,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全部稳定达标,22个市考核断面达标率95.5%;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63.5公里。化工印染行业整治稳步推进,停产并转化工企业54家,整治提升印染企业22家。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20家重点企业“科学治废气”整治任务;今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2.4%,比去年增加14天;PM2.5颗粒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下降13.1%。城市区域环境平均噪声52.7分贝,符合功能区要求。

十三、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增长科学均衡。据公安局人口年报统计,2017年全区总户数28.52万户,比上年减少749户,户籍人口78.12万人,比上年增加951人。其中男性人口38.53万人,女性人口39.60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49.3%和50.7%。全年出生7474人,人口出生率为9.57‰;死亡5781人,人口死亡率为7.4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17‰。2017年全区流动人口20.12万人。

居民生活品质提升。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173元,增长9.4%。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270元,增长8.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990元,增长7.1%,城镇恩格尔系数为31.69%,比上年降低0.02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41元,增长9.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739元,增长11.0%。农村恩格尔系数为32.70%,比上年降低0.13个百分点。随着收入分配结构的改善,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2017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为1.86,比上年收窄0.02。

就业形势稳定向好。人力资源引进模式全面创新,9月挂牌成立全市首家人力资源产业园,目前已有10家国内著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约入驻。努力推进人才引进,全年引进各类人才1.18万人,其中硕博士学历233名;新增就业创业大学生5839人。就业服务技能培养双轨推进,全区新增就业岗位1.87万个,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561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23人;培养高技能人才4398人,3人被评为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市第十二届农民职业技能比武获团体一等奖。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25%,比上年降低0.11个百分点。全年共完成各类培训1.55万人,鉴定各类人员职业工种1.32万人,核发职业资格证书8675本。

社会保障扩面提质。至年末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0245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5.48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7.98万人;“三突破” 医改全市领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共计10317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7.72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共计参保44.4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企业10410家,累计参保24.1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企业10243家,累计参保18.83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企业10128家,累计参保17.01万人。

民政事业全面发展。至年末全区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6337户9604人,其中城镇1163户1727人,农村5174户7877人。全年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6542.6万元,其中城镇1170.5万元,农村5372.1万元,共发放各类救助资金9409万元。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完成2016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大学生奖励金发放;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各类抚恤补助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退役义务兵安置金等4865.4万元。成功创建省级“老年友好型城市”;持续推进机构养老“1+7+x”计划,全年基本建成7家综合性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小越、道墟两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公建民营”运营。积极推动慈善事业,全年共有77家慈善冠名企业捐赠增值金3135万元,发放各类慈善资金累计2105.2万元。销售各类福利彩票2.1亿元,增长4%。

 

 

 

说明: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是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三次产业划分执行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指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 万元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 万元以上、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 万元以上、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 万元以上的法人单位及个体户。

4.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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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各省各市人口、GDP排名

全国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