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2018年全市总户数98.7万户,总人口277.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95.3万人,占总人口的34.4%;乡村人口181.7万人,占总人口的65.6%。其中:男性141.7万人,占总人口的51.2%;女性135.3万人,占总人口的48.8%;性别比为105:100。全年人口出生率为0.9%,人口死亡率为2.1%。
辽宁省葫芦岛市2017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717.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3.9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264.4亿元,增长6.3%;第三产业增加值339.6亿元,增长6.5%。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构成为15.9∶36.8∶47.3。
辽宁省葫芦岛市2017年人均GDP为25916元人民币。(按户籍人口计算)
辽宁省葫芦岛市2017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969元,比上年增长6.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27元,增长6.7%。
数据来源:当地当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