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2018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31.5万人,比上年增加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13.1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9.38%,比上年末提高1.09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0.87%,比上年末提高0.04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4.5万人,出生率为10.5‰;死亡人口2.8万人,死亡率6.4‰;人口自然增长率4.2‰。
内蒙古赤峰市2017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406.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0.6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502.7亿元,下降0.2%;第三产业增加值623.5亿元,增长6.1%。
内蒙古赤峰市2017年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2641元,增长3.5%。
内蒙古赤峰市2017年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21元,比上年增长8.9%。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60元,增长8.5%;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52元,增长8.8%。
数据来源:当地当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