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实现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5.56亿元,增长4.7%。全社会货物周转量40.64亿吨公里。其中公路货物周转量40.61亿吨公里。全社会旅客周转量5.60亿人公里,下降2.8 %。其中公路旅客周转量5.51亿人公里,下降2.8%。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达率100%。

  全年邮电业务总量4.39亿元,增长1.0%。其中,邮政业务总量0.84亿元,增长2.0%;电信业务总量3.55亿元,增长1.0%。全年发行报刊179.5万份,杂志15.93 万份,包件 461.2万件,函件145.8万件;年末固定电话用户4.83万户,固定电话普及率为4.5户/百人;年末移动电话用户64.35 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为60户/百人;互联网宽带用户数38.18 万户,普及率为35.6户/百人。

  全年接待游客443.22万人次,增长28.3%,实现旅游总收入29.33亿元,增长39.4%。

  八、金融、证券和保险

  全县金融机构年末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357.49亿元,比年初增长13.1%,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77.89亿元,比年初增长9.5%。年末各项贷款余额113.30亿元,比年初增长11.5 %。贷存比为31.65%。

  年末拥有各类保险机构20家,全年实现保费收入5.85亿元,增长27.2%。其中寿险收入3.95亿元,增长25.2%;财产险收入1.90亿元,增长17.4%;健康险保费收入8657万元,增长68.0%;意外险保费收入1249万元,增长28.1%;农业保险收入6251万元,增长28.2%。各项保险业务支出2.80亿元,增长29.7%。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2017年底有普通小学272所(另有教学点79个),普通初中73所,普通高中7所。普通小学在校学生68724人,减少4704人,下降6.4%,普通初中在校学生36896人,减少2850人,下降7.17%,普通高中在校学生21249人,减少607 人,下降2.78%。全年义务教育阶段建合格学校22所,新建农村公办幼儿园 2所。

  全年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2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项,省级项目3项,市级项目8项。签订技术合同20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5100万元。专利申请量564件,增长25.3 %。其中,授权量307件,发明专利申请量158 件,增长75.6 %;发明专利拥有量24件。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46.49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3.1%。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县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60个,文化馆1个,非遗展示中心1个,公共图书馆1个,纪念馆1个,夏明翰事迹陈列馆1个。乡镇文化站25个,艺术表演团体 1个,绿色上网场所72个,农家书屋 891个。广播电台 1 座,电视台 1座。有线电视用户10.85万户,本年新增 0.35万户。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91%,提高0.15个百分点,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95%。

  年末拥有卫生机构33个(不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 3家,卫生院26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机构1个,私立医院2个。医院和卫生院拥有床位总数5062张,增长11%。卫生技术人员3593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011人,增长5.6%;注册护士1190人,增长8.7%。

  年末拥有体育场地2527个。其中,体育馆3座,运动场471个,游泳池2个,各种训练房40个。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3.45%平方米。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98项次,全县全民健身运动参加人数达12万人次。全年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558人,年末拥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600多人,健身辅导站 95个。全年体育彩票销量700万元,下降14.28 %。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124.42万人,减少1.2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6388人,人口出生率为13.0 ‰,上升0.15个千分点;死亡人口9788人,死亡率为7.76‰,上升1.18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23‰,下降1.04个千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82(以女性为100)。

  年末常住总人口107.18 万人,减少2.1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6.64 万人,乡村人口 60.54 万人。城镇化率 43.5 %,提高1.4个百分点。

  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55元,增长9.0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0674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90元,增长9.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1944元,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036元,增长5.9%。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2%,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5.7%。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7950人,比上年减少 810人。年末全县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8916人,比上年增加 5856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人数 29665人,比上年增加 1431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72.7万人,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 5.5 万人,与去年持平。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6.01万人,增加 0.0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3.2万人。全县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为100%,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6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111.76万人。

  年末全县共有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3个,收养救助各类人员3025人。养老服务机构698个,床位4775张,收养各类人员3118人。年末全县共有1473户、2287人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0039户、20868人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629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全年救助医疗救助对象14066人;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人数4885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100%。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县城污水处理率86.7%,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为100%。空气质量达标率89.3%,地表水质达标率100%。森林资源蓄积量增长率4.3%,提高0.1个百分点。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5%,提高1.4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2010年不变价)0.39吨标准煤/万元,下降3.0%。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9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3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259,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年报告发生数为零,当年刑事犯罪人数417人,检察机关立案的贪污贿赂、渎职案件人数6人。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衡阳县统计年鉴-2018》为准。

  2.衡阳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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