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八、财政、金融与保险

  全县公共财政收入19.3亿元,下降16.3%,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3.8亿元,下降24.5%;上划中央“两税”3.1亿元,增长17.9%,上划中央所得税1.0亿元,增长16.5%;实现税收收入11.9亿元,增长4.5%,占财政总收入比重51.5%;非税收入13.9亿元,增长17.4%,占财政总收入比重72.2%。全县公共财政支出36.5亿元,下降6.9%,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城乡社区事务、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建设合计投入财政资金29.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80.4%,比上年提高5.6个百分点。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90.6亿元,比年初增加15.0亿元,增长8.5%。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25.0亿元,比年初增加8.0亿元,增长6.8%。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77.9亿元,比年初增加13.1亿元,增长18.5%。其中,短期贷款余额13.5亿元,增长19.0%;中长期贷款余额60.2亿元,增长20.7%。

  年末全县拥有1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开户股民达5.1万个,比上年增加1.9万个,证券交易额211.2亿元。年末全县5家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4.1亿元,增长643.3%。其中,寿险保费收入12.3亿元,增长1439.0%;健康险保费收入0.8亿元,增长138.6%;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1702.2亿元,增长257.4%;财产险保费收入8597.3亿元,增长17.8%;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1.0亿元,增长3.5%;寿险给付0.4亿元,下降6.2%;健康险赔款和给付0.1亿元,下降58.7%;意外伤害险赔款和给付0.01亿元,下降17.0%;财产险赔款0.5亿元,增长34.2%。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投入教育项目资金3.5亿元,新增城区学位5490个,顺利通过湖南省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考核评估及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高考一本、二本上线率均在全市前进5个位次。落实义务教育保障资金6345.0万元,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22.8万元。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毕业生升学率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3.5%。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845人,在校生2980人,毕业生876人。普通高中招生4115人,在校生17051人,毕业生2989人;初中招生9325人,在校生24983人,毕业生7192人;普通小学招生9027人,在校生57380人,毕业生9570人;特殊教育招生13人,在校生113人。全县新增农村公办幼儿园21所,幼儿园在园幼儿24058人。各类民办学校110所,民办学校在校学生24660人。

  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实现总产值293.9亿元,增长17.7%;实现增加值92.4亿元,增长17.7%。全年完成科普培训10720人次 。取得各类科技成果2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2项。全年专利申请28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1件,专利授权137件。全年科技项目立项3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高新技术企业38家。全县拥有湖南省著名商标5个,拥有驰名商标2个。

  全县全年新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729个,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279批次,定期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4批次。工业品定期抽查合格率100%。

  全县年末有各类气象台站1个,自动观测点50个。全年平均气温18.9度,全年极端最高气温39.0度,全年极端最低气温-1.4度,全年日照时数1460.4小时,全年降雨量1363.7毫米,最长连续无雨期16天,雪日数0天。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县建成353家农家书屋、25个乡镇(街道筹备办)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27个,免费送戏下乡99场。年末全县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全县有电视台1座,广播电台1座,县级广播电视台1个,调频转播发射台1座,电视转播发射台1座,有线电视用户数6.7万户。全县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9%;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9%;全省“寻找回家的路——最美家乡地名故事征集”评选新闻发布会在我县召开,《板梁古村》地名故事获评全省十佳。“三馆一站”接待群众14万余人次,免费放映农村数字电影4122场、免费送戏下乡160余场。

  年末全县卫生机构421个,其中,医院9个、卫生院26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8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15个,村卫生室261个。医院和卫生院拥有床位总数1917张。卫生技术人员2152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907人,注册护士865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 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技术人员31人;卫生监督检验机构 1个,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卫生技术人员18人。

  年末全县共有体育场地352个,体育馆2座,运动场3个,游泳池1个,各种训练房156个。全民健身活动继续蓬勃开展,共开展全民健身项目30项次,全民健身运动参加人数29.2万人,194个行政村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成功举办郴州市第23届中小学生运动会和郴州市太极拳(剑)暨永兴县第二届中华武术大赛。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70.93万人。全县常住人口54.2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8.18万人,乡村人口25.06万人。城镇化率51.96%,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全县人口出生率12.8‰,死亡率4.4‰,人口自然增长率8.4‰。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2219人,发放奖励扶助金319.5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269人,发放扶助金218.1万元。

  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259元,增长8.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65元,增长7.9%;农村居民人人均可支配收入16438元,增长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绝对差距达到13327元,城乡收入比为1.8:1。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4.9%,比上年下降3.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4.6%,比上年下降2.7个百分点。

  年末全县从业人员36.38万人,新增城镇就业人员0.47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5%,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0.17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0.46万人,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11.7万人,实现在外务工劳务总收入35.0亿元。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6万人,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6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0万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4.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5.4万人,新增人数0.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3.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2.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2.1万人。全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673人。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52.8万人,参合率达107.6%,为全市最高。全县共有31.1万人次享受新农合补偿,补偿总额31157.7万元,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补偿率75.0%。

  年末全县共有敬老院26所,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数200张,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员数100人,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40个,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0个,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552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893万元。全县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人数6797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363.3万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人数8840人,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260.4万元。城镇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339元/月,较上年提高72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52.5元/月,较上年提高15元。实施灾民住房和农村安居房改造727 户,全年发放救灾救济款350.0万元。农村低保覆盖率为1.6%。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全县耕地面积35319.0公顷,基本农田29250.0公顷,全年批准建设用地59.4公顷,建设占用耕地8.2公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63.7公顷。补充耕地46.0公顷,净增加耕地37.8公顷。实施省以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4个,建设规模达751.6公顷。

  全县已发现矿产22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8种,其中能源矿产1种,金属矿产4种,非金属矿产3种。煤炭储量达30亿吨。实施地质勘查项目(含续作项目)1个,完成资源整合的重点矿区1个,地质遗迹保护区1个 。

  全县人均水资源3020.0立方米,总用水量2.5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364.8立方米。年平均降水量1447.0毫米,年末大型水库蓄水总量0.5亿立方米。

  县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88.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监测断面功能区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0.7分贝,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4.7分贝。全县建成烟尘控制区1个,控制区面积为5.1平方公里。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氨氮排放量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0.49万吨、0.08万吨,0.06万吨和0.0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5.0%,建成环境噪声点位达标率100.0%。城市污水处理率90.5%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0%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7平方米。

  全县建有省级自然环境保护区1个,保护区面积18180.0公顷。全县活立木蓄积337.7万立方米,全年完成造林面积2833.0公顷,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67.0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10335.0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66.0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为68.0%。

  全县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0.2320吨标准煤/万元,提高0.1%。全县单位GDP能耗0.4758吨标准煤/万元,下降9.1%。全社会用电量5.8亿千瓦时,工业用电量1.7亿千瓦时,生活用电量2.9亿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130万立方米。

  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起,比上年减少1起,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4人,比上年减少1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11人;全县年末汽车保有辆2.8万辆,增长25.0%,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845起,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3人,下降96.6%。

  备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统计口径不一,重新校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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